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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来源: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日期:2024-03-11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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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受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籍(居住证),或在我市参保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经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培训且已获得培训补贴目录内本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

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培训费发票,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办理方式:浙里办APP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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