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来源: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
日期:2024-03-11 18: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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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
申请对象
符合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条件的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通过12333官网“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模块进行线上申报;
②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办件信息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咨询电话:0579-8717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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