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4-101162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4-03-26 15:38:07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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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和《金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23〕2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金胜路327号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32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83694688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
联系人:徐浩楠 联系电话:15757991518
附件:1. 永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永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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