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1697/2024-10069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3-07 10:47:3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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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部门预算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新型城市化、建设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城市有机更新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相关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工作。
3.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房源筹集,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土地等保障要素的落实。
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职责分工指导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
6.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区)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参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发布造价信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7.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建设等工作。负责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燃气、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市照明亮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建设。
8.拟订并指导实施村镇建设管理政策。指导小城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系统各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10.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市本级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11.指导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2.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的其他职权事项。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市城建监察大队、局属市住房保障中心、局属市城建档案馆、局属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局属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局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局属市城市有机更新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4年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3077.78万元。
(二)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入预算23077.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705.79万元,下降29.6%,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照明运维费等项目预算资金较大为年初预留项目。
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77.78万元(上年结转658.47万元),占60.1%;政府性基金收入92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39.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专户资金0.00万元,占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
(三)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支出预算23077.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705.79万元,下降29.6%,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照明运维费等项目预算资金较大为年初预留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14.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5.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4.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18.77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1.2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57.49万元,占11.5%;日常公用支出318.99万元,占1.4%;项目支出20101.30万元,占87.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77.7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877.78万元、政府性基金9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14.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5.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4.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18.77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1.2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五)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77.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34万元,下降0.04%,主要是预算项目金额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14.35万元,占0.1%;科学技术支出125.58万元,占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05万元,占1.9%;卫生健康支出116.52万元,占0.8%;节能环保支出614.24万元,占4.4%;城乡社区支出7718.77万元,占55.6%;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00.00万元,占7.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3921.26万元,占28.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预备费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占0.0%。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14.3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各下属单位培训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125.58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目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7.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8.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614.2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管网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6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46.0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6.26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92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图审费用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179.6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目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4.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风貌专班、美丽城镇专班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605.7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相关项目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870.2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相关项目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0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支出。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1100万元,主要用于建筑企业奖励金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65.2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救助相关经费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9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243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104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3.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7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18.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20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6430.28万元,下降41.1%,主要是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城市照明运维费用等项目为年初预留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0.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9200.00万元,占1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00万元,占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相关项目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800万元,主要用于排水管道零星工程等项目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20万元,主要用于溪心D地块南四期配套等项目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80万元,主要用于代征污水处理手续费的支出。
(八)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247.92万元。
(九)关于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7.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17.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减少11.1%,主要原因是永康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预算暂未下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建设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市住房城乡建设稽查中心一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64万元,增长15.1%,主要是人员新增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7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0101.3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价值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指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道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名胜风景区、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设区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指反映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41.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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