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及办公室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4-101591 发布机构: 永康市 发文时间: 2024-04-18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市经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8 14:09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关于《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和发展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yk.gov.cn  ,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25号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32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kjxjy@126.com

4.以电话方式反馈至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 胡思卉           联系电话: 0579—8710836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

 

附件:1.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

见稿)

      2.关于《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保护和发展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推动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充分挖掘传统工艺美术特色技艺品种,培育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精品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形成产业合理布局、企业有序发展、人才不断集聚的良好局面,成为建设“世界五金之都、品质活力永康”的新引擎、新动能。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培养金华市工艺美术大师20名,培育规上工业工艺美术企业5家;到2028年,培养中国工艺美术大师2名、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8名,金华市工艺美术大师达到50名,拥有规上工业工艺美术企业15家、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工艺美术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工艺美术企业5家。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主体培育,让扶持精准有效。加大对工艺美术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工艺美术小微企业有序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大重点企业扶持力度,聚焦铜雕、锡雕、铁艺等行业,分行业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名单,针对性开展培育扶持。鼓励现有企业积极应用3D雕刻等技术,探索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实现一定程度的“机器换工”,推动工艺美术产品的批量化、规模化生产。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上下游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带动力强的重点企业,带动行业水平整体跃升。支持工艺美术企业积极参与胡公文化街区、老四方工业文创基地等文化设施项目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延伸工艺美术产业链,打造工艺美术跨界产业平台。支持工艺美术从业者入驻大司巷特色文化街区、芝英历史文化街区等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和新消费场景,对入驻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二)强化文化赋能,让产业高能发展。建强“永康五金”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永康锡雕”、“永康铜艺”省级非遗工坊等非遗传承基地,鼓励大师和企业依托平台资源提升产品创新设计能力,通过做精高端艺术品、做优中端工艺品、做大低端文创品,打造高中低门类齐全、适合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产品供给体系。深化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重点推动与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创新,支持陈亮文化、五金文化、上山文化等我市特色文化资源与当代美学、流行趋势相融合的创意设计,开发一批蕴含我市文化基因的工美文创精品。鼓励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工艺美术工作室(企业)与鲁光艺术馆、文化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合作,依托“方岩庙会”“鲁光艺术奖”“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浙江省戏曲之乡”等系列文化品牌,推出一批季节限定联名款衍生品,推进“文润永康”建设。

(三)强化人才引育,让工艺传承接续。支持本地工艺美术大师参评晋升,招引市外工艺美术大师来永落户创业,壮大工艺美术大师队伍。鼓励工艺美术大师依托我市的文创资源,积极创建集生产、设计、展览、营销为一体的工艺美术工作室。支持和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开展传帮带活动,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工艺美术人才培育机制,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现代化传承人。制定工艺美术人才培训计划,发挥职技校、五金技师学院功能与我市文艺骨干优势,开设工艺美术人才培训班,同步提升工艺美术人才的文化素养和理论水平。

(四)强化品牌建设,让产业反哺艺术。建立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品牌培育名单,支持工艺美术企业申报各项品牌及政府质量奖,打造独具标识度的工艺美术品牌。深入推进工艺美术文创与旅游业融合,依托方岩风景区、石鼓寮风景区、西溪影视基地等旅游资源和“五金耀山水”文旅产业融合品牌,开发永康特色“伴手礼”系列产品,推进文创产品进景区景点和民宿,争取一批工艺美术文创入围“浙派好礼”特色旅游商品,持续打响“方岩庙会”“芋见大陈”共富市集、“芝英·缙州古城”文化市集、“雅吕星期六”文旅市集等特色文旅品牌。鼓励工艺美术工作者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作品评比、交流合作等,全方位宣传推广传统工艺美术作品与技艺,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引导传统工艺美术工作者全面触网,依托抖音、淘宝等平台优势做大线上销售。

四、支持政策

列入永康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目录且在我市正常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包括缴纳社保满3年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支持做大做强。

1.对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并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工美企业,奖励10万元。

2.对首次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工美企业,奖励30万元。

3.对首次年度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工美企业,奖励50万元。

(二)鼓励行业传承。

1.个人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在永设立工作室或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2.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培养的学徒,在拜师学艺期间或期满后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其指导大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经院校主管部门备案,市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进本地职业院校、技师学院、中小学校举办工艺美术专业课程培训满一年以上(达180课时/年及以上),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师标准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参展参赛

1.参加中国(浙江)工艺美术品博览会、中国工艺美术博览会、长三角地区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展等经经信部门备案认可的展会,摊位费按照省级以上、市级分别给予50%、40%补助,单次补助摊位不超过2个,年度补助不超过1万元。

2.参加经信部门认可的专业评比活动,获国家级工艺美术专业评审金、银、铜奖的作品,分别给予每件5万元、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获省级工艺美术专业评审金、银、铜奖的作品,分别给予每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工业市领导担任组长的永康市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传承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持续优化保护和发展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政策,每年安排工艺美术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的保护与传承、工艺美术人才培养、工艺美术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产业投资和项目扶持,为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提供良好金融支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成就、经验、政策,大力宣传工艺美术企业家、工艺美术大师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有利于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

(一)相关实施细则根据本实施意见另行制定。

(二)本意见中各项奖励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三)本意见自20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2

关于《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的文化自信的重要来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为加快推动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形成特色产业集聚优势,制定《关于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必要性

永康是全国闻名的“百工之乡”“五金之都”,民谚“永康工匠走四方,府府县县不离康”生动描绘出了永康五金美名扬的地方特色。在源远流长的五金文化熏陶下,永康千百年来匠人辈出,现有五金产品达1万多种,并形成了铜雕、锡雕、银雕、铸铁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金属工艺品。近年来,相较东阳、青田、龙泉等地区,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面临转型升级阵痛期,尤其缺乏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立足产业发展痛点,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特制定《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其他等六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等,充分挖掘传统工艺美术特色技艺品种,培育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推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精品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第二部分:总体目标。结合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实际,提出5年行动目标,主要包括工艺美术大师培养与传统工艺美术规上工业企业培育的阶段性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拟定了“强化主体培育、强化文化赋能、强化人才引育、强化品牌建设”共4项任务:其中,主体培育侧重壮大大企业主体,支持工艺美术企业积极参与文化设施项目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延伸传统工艺美术产业链;文化赋能侧重推动与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创新,支持结合我市特色文化资源与当代美学、流行趋势相融合的创意设计;人才引育侧重本地工艺美术大师参评晋升,鼓励大师开展传帮带活动,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现代化传承人;品牌建设侧重推进传统工艺美术文创与旅游业融合,打造独具标识度的工艺美术品牌。

第四部分:支持政策。列入永康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目录且在我市正常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工作的单位及个人(包括缴纳社保满3年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享受扶持政策。目前,政策内容主要包含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行业传承及参展参赛。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成立由分管工业市领导担任组长的永康市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传承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实施。

第六部分:其他。意见中各项奖励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有效期5年。

三、协调处理情况

《实施意见》从2023年底开始草拟,在对标《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发展政策实施细则》(金经信人教〔202251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定该《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草拟阶段,陆续召开了多次意见征集会,其中包括向永康市具有代表性的金属雕刻传统工艺美术代表、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并吸收了永康市教育局、永康市司法局、永康市人社局、永康市文广旅体局、永康市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意见,最终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