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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2024-04-21 16:14:37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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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市府办
日期:2024-04-21 16: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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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永康市委办公室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金华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永康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贯彻落实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六)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指导和推进全市金融业发展,建立健全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参与和指导金融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七)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及风险防范处置。

(八)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自建系统、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支撑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落实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支撑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统筹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三)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国防教育,及其民兵、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抢险救灾等任务,战时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工作。

(十五)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的其他职权事项。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1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工作例会等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承担市政府及办公室的财务、固定资产、公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负责办公室干部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督查科。负责市长工作范围内的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批示办理、交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统筹管理全市政府系统督查活动,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政府系统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调研科。负责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报告、市政府党组文稿等材料。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工作例会、部分专题会议的记录及纪要整理工作。

(四)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组织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

(五)一科(发展科)。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直属人武部相关工作。

(六)二科(工业科)。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七)三科(文教科)。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八)四科(商贸科)。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九)五科(城建科)。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六科(农业科)。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七科(生态科)。主要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金融发展科。指导和推进全市金融业发展。承担全市金融业运行监测与研判工作。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保障工作。承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实体经济等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防范和化解地方重大金融风险工作,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部署。承担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的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日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引导民间融资行业的规范发展。

(十三)资本市场科。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直接融资发展。承担企业股改培育和挂牌上市工作,引导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承担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协调工作,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强化对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承担全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品牌建设科。负责我市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综合协调、有关规划计划、督促指导和考核工作,承担永康五金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大数据管理科(市公开办)。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管理、目录编制、归集整合及支撑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和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管理。负责市政府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安全保护,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府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职责。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3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7名;中层领导职数17名,其中中层正职13名、中层副职4名。

第六条  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永康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永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负责人姓名:施志华

联系方式: 0579-8710107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13:30-17:00(冬令时) 14:00-17:30(夏令时)
机构地址: 永康市金城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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