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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4-101966 发布机构 永康市
发文时间 2024-05-09 10:26:50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联内容
意见原文
关于《永康市金蓝领公寓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来源:市建设局
日期:2024-05-09 10:26:50
浏览:

《永康市金蓝领公寓销售管理办法》于202443日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yk.gov.cn/art/2024/4/3/art_1229677005_59036745.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一、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一)202444日至56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网址回复和电话方式收集反馈意见。

(二)经归纳,反馈意见中主要有以下2类:

1.建议将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更改为网签后累计5年。

2.建议金蓝领公寓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后方可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修改为在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

二、意见采纳情况

经研究认为:

对《永康市金蓝领公寓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合理的予以采纳,不符合的不予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城南路277号永康市住房保障中心;邮编:3213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109604053@qq.com

联系人:项女士;联系电话:0579-87170266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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