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月娥 等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华丰路、丽州路交叉口用工马路市场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上级规划,零工市场建设由市场广泛参与,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等社会力量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服务,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有效促进“零散、灵活、临时”就业人员实现充分就业。为着力解决企业临时或季节性用工难题,规范零散用工,促进灵活就业群体合理流动,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要求,我市于去年开始零工市场认定工作,让零工市场作为枢纽,链接起用工单位和零工群体进行供需匹配。
一是开展示范零工市场认定工作。现在,在永康市域内,有独立办公和服务场地,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单位,均可申请示范零工市场或零工驿站的认定,通过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即为零工市场。永康市示范零工市场建设认定标准包括服务场地、服务设施、服务功能、线上服务、数据归集等,要求零工市场为临时性、阶段性用工和全日制用工搭建供需对接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逐步向基层延伸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触角,让劳动者与工作机会更便捷更低成本实现匹配和对接。截至目前,我市通过认定的零工市场有两家,分别是永康市城西马架龙零工市场和永康市东城街道后吴零工市场。
二是鼓励零工市场提供公益性零工服务。鼓励零工市场开发使用具有本地特色零工市场服务信息系统,或通过使用浙里找零工、蜜蜂公会等应用构建的零工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提供“即时快招”一站式零工供需对接服务。经永康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工市场、零工驿站,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公益性零工服务,可享受一定的政策性补贴。
下一步,政府将出台《永康市示范零工市场认定和考核办法(试行)》,鼓励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等社会力量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服务,切实促进“零散、灵活、临时”就业人员实现充分就业,逐步建立以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为一体的线下线上零工服务体系。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零工市场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政府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