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471831783L/2024-10285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6-17 11:06:06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开展指导监督。
(二)组织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中小学收费的政策和实施意见;组织指导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审计工作和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编制、岗位、工资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招聘、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制定教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
(八)负责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历证书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
(十)负责法律规定的有关教育行政的执法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十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各级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十三)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定的其他职权事项。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永康”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负责人简介:
单位名称 永康市教育局
机构负责人 陈业根
教育局办公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
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具体执行以永康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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