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686817E/2024-10283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6-17 09:37:01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承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研究和修缮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利用和安全检查工作。
(二)负责西津桥、徐震二公祠等城区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日常管理维护,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落实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三)承担文物考古调查与发掘。
(四)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担人才培养、业务咨询、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等社会服务。
(五)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申报和资料整理工作,征集、保存相关实物及文献影像资料,征集代表性技艺知识产权及表演项目版权。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组织实施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工作。
(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和交流,做好研究和保护成果、专业及普及读物的编撰出版。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和国(境)内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
(九)完成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军,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李娇娇,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
金国宁,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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