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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4-103330 发布机构: 永康市 发文时间: 2024-07-01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开征求《修改和废止永政办发〔2023〕15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 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1 16: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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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金城路25号司法局,邮编:321300 。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05079030@qq.com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   应朗                 

联系电话: 0579-87102671 

 

附件:附件1关于修改和废止永政办发〔2023〕15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x

            

 

永康市司法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