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4-103330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 | 发文时间: | 2024-07-01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金城路25号司法局,邮编:321300 。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05079030@qq.com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 应朗
联系电话: 0579-87102671
附件:附件1关于修改和废止永政办发〔2023〕15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永康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