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849305N/2024-10342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7-04 16:07:13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金华市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2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康市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金城路19号科技大楼农业农村局,邮编:321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0611580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4日。
永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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