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44016495U/2024-10339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7-04 08:52:0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2023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双女家庭奖励扶助共受益9402人(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扶5898人,双女奖扶3504人),发放扶助金1185.696万元。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共受益347人,发放486.36万元。2023年度发放计生公益金359人(户),发放40.4万元。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心关爱,大幅提高特殊家庭扶助标准。女方年满42周岁,独生子女不幸死亡的,给予一次性慰问金10000元,2023年度共慰问家庭10户,发放10万元。为全市42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成员购买了一份最高赔付8万元的意外伤害和疾病医疗保险。失独家庭成员因病或意外伤害入住市公立医疗机构,给予每天45元的住院护工补贴和自负费用10%的住院补助:2023年度共补贴21人次,合计2.83万元。继续做好计划生育时代遗留问题,为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看病就医费用进行报销,2023年度共报销15人次,合计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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