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849305N/2024-10499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9-20 15:19:12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永康市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9-20 15:19:12
浏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江省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浙农机发〔2024〕7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永康市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细则自2024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9月27日,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联系方式:永康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畜牧农机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9-89292818,地址:永康市金贸大厦1103。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