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06D/2024-10521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4-09-30 10:57:0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金华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推进实施金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向全市范围开展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单位、服务平台及回收拆解企业征集活动。
一、征集条件
(一)销售单位
1.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经营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具备一定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能力,并且能做到当日回收带有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当日运送至回收拆解企业存放或处理。
4.应履行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确保将代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由我市公布的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处理。
5.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具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参与单位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6.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规则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配合相关审计。
8.活动期间销售单位要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如有相关投诉,一经查实将取消企业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相应补贴资金。
9.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
(二)服务平台
1.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具备线下核销和分账系统功能,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3.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
4.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完整的活动台账,在活动过程中和结束后配合开展相关审计。
5.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回收拆解企业
1.在永康市内依法注册及纳税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具有消防备案凭证,且需满足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安全存储条件,其中废铅酸蓄电池的贮存场所,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环保要求。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2.拆解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室内场地,需有单独的场地临时存放从电动自行车上拆卸下来的蓄电池,场地内应配备专人管理,实行严格安全内控,拆解场内设置监控,严禁回收的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销售或使用。
3.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拆解处理后应将行驶证、牌照及时收集并上缴辖区公安交警部门。
4.应具备一定的再生资源废旧塑料分拣、废旧金属钢铁或废旧铝处理能力,形成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精细化。
5.签订《永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信息承诺书》(附件7),承诺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车辆全部强制报废,并建立完备的再生资源进出库以及流向台账。
6.若无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应按照要求及时送交具有蓄电池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回收、处理。
二、征集时间
(一)销售单位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服务平台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回收拆解企业
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申报材料
(一)销售单位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电动自行车品牌正规授权材料;
6.经营场所及老旧电动自行车暂存场地实地照片。
(二)服务平台
1.申请表(附件3);
2.承诺书(附件4);
3.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5.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评选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6.平台及服务能力介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实名能力。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数量,是否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
②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是否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
③用户及区域覆盖能力。
④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服务热线并能在什么时间内做出咨询和投诉响应,并提供回应和解决投诉问题的方案。
7.活动策划方案推荐稿。
(三)回收拆解企业
1.申请表(附件5);
2.承诺书(附件6);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消防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拆解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包括场地面积及示意图),场地现场照片。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报名。符合条件拟参与的销售单位、服务平台和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统称“参与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申报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形成PDF文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545503850@qq.com。
(二)审核公开。市商务局会同经信、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进行联审,将符合条件的参与单位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动态管理。根据拟参与单位报名和活动推进情况,分批公布。已参加活动的参与单位,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套利套现或其他不符合活动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参与单位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参与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销售单位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销售单位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咨询部门:永康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579-87102311。
附件:1.永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单位申请表
2.永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单位承诺书
3.永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服务平台申请表
4.永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服务平台承诺书
5.永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回收拆解企业申请表
6.永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回收拆解企业承诺书
7.永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回收拆解登记表
永康市商务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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