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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37XH/2024-105139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4-09-04 10:45:32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古山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工作方案
来源:古山镇
日期:2024-09-04 10: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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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灾害事故,危害极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筑牢责任屏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守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古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

总 指 挥:胡晓斌

副总指挥:胡玉龙  陈  俊  裘  斌  成德喜

成    员:全体班子成员  吕爱民  李冰波  颜方迪  陈文锦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镇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向上级汇报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拟订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处理其他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

2.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办公室主任:裘斌

成  员:吕爱民  李冰波  颜方迪  吕  聪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有关处置森林火灾的重要事项;及时传达领导专班的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领导专班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处理其他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

森林消防值班结合镇行政值班,行政值班组长为当日森林消防联络员,负责气象预警、人员协调、值班安排、信息报送等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森林防灭火应急办公室报告。

二、责任分工

根据各村、各科室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范围,现将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各行政村

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或主任

职  责:协助宣传森林防灭火政策,及时传达落实工作指令;仔细排查各村所属山林火灾隐患情况,管控火源进入林区;发生火灾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做好区域范围内灾情情况统计上报。

2.防火办

负责领导:裘斌

具体负责人:吕爱民

职  责: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妥善安排森林消防人员值班, 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装备更新维护管理等工作。

3.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领导:陈洋溢

具体负责人:陈畅

职  责:负责后勤物资的组织和调度,安排好镇干部工作人员行政值班;及时传达上级部门下发的政策文件,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总各线工作。

4.财政办公室

负责领导:陈洋溢

具体负责人:秦凯莉

职  责:负责安排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物资储备经费和森林火灾应急准备、扑救工作所需的资金。

5.社会事务服务管理中心(民政)

负责领导:胡红洁

具体负责人:何天雄

职  责:倡导文明绿色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发生火情时,通知并要求各村公墓负责人做好祭祖人员的撤离;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6.交通所

负责领导:裘斌

具体负责人:卢英婷

职  责:配合做好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支持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救援保障车辆的调度;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的畅通。

7.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领导:胡玉龙

具体负责人:李冰波

职  责:加强社会稳定宣传、引导、管控,同时利用基层四个平台调查火情发生的相关视频,协助森林公安部门查处案件。

8.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领导:朱昭丞

具体负责人:李琳

职  责:加强农村防火宣传教育,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助调查处理 因农业生产引发的森林火灾;在森林火灾发生时,根据灭火工作需要,协助做好农田周边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工作;做好气象预警,通知并协助灾情山林所在村庄和林产品农户做好自救等工作。

9.古山镇派出所

负责领导:成德喜

职  责:加强治安巡逻,依法指导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协同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

10.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陈文锦

职  责:加强执法巡逻,查处违规焚烧秸秆、树叶等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事件。

11.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负责人:金奎

职  责:提供医疗保障,救治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

12.综合应急救援队

负责领导:胡玉龙、陈俊

具体负责人:李冰波、颜方迪

职  责:古山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民兵预备队根据林区火情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

13.镇纪委

负责领导:徐晓娃

具体负责人:李永辉

职  责:对各职能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而影响火情救援的按相关规定追责。

三、 明确要求

1.提高思想重视。森林防灭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不能抱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各线条要尽早布置、尽早准备、尽早行动,要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要突出重点,补齐 短板,确保做到早报告、早核查、早处置,降低森林火险损失,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2.严格值班执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求24小时在镇值班 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做好电话电传记录,及时接收并记录各线信息,及时做好人员、抢险救援等通知,做好交接班,不得擅自脱岗。

3.确保信息畅通。各线条要及时将信息报送至森林防灭火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将情况反馈各线各部门,做好上通下达。

本方案涉及人员若发生职务变动、岗位调整等情况,则由接任者负责相关事项。


附件:古山镇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


附 件 

古山镇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提高值守应急工作水平,推进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发展,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了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森林防火期间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履行值 守应急职能,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传真、邮件以及其他文件、信息;随时了解掌握、汇总分析辖区内突发森林火灾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和报告,办理突发事件信息和紧急重要事项。

二、工作办理程序。值班人员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期间接到上级的传真、邮件或文件以及突发事件信息及报告,值班人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按主管领导批示,认真落实到相关单位,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群众来电报警的,立即记录来电号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迅速转达给涉事地区领导,报告给带班领导,并及时反馈情况。接到事发地政府报送或电话报告的突发森林火灾事件信息,应完整做好记录,按时报送,接到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的批示或指示后,应及时向涉事地政府和有关单位传达,同时,与事发现场指挥机构密切联系,掌握动态,跟踪事态进展。

三、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应熟悉业务,了解值班事项,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具备独立处置突发森林火情的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值班人员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替班,确需串班的需向主管领导请示。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上岗前和值班期间不能饮酒,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要正确使用和爱护值班设备,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整洁,视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专用电脑不得连接互联网。值班人员主要业务是处置森林火情;核查、反馈热点信息;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及火险状态,及时传递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详细记录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火情、火险信息、重要事项及交接班等相关情况。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保存管理,确保应急处置高效快速。

四 、排班规则。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表排好后值班员不准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离开岗位要向值班领导报告,经值班 领导同意,替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履行交接手续。法定假日及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由指挥部领导统一安排。日常值班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带班,法定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由指挥部领导代班。

五、问责制度。在值班期间漏岗、脱岗的,值班工作业务不熟或麻痹大意贻误工作的,对突发事件信息有迟报、漏报现象的,影响事件处置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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