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永康市清溪初中

学校概况

清溪初中
来源: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2 14:19 浏览次数:

清溪初级中学,始建于1975年,坐落在人称“天鹅宝地”的寺后山。前身是永康明嘉靖八年榜眼程文德创办的龙岗书院旧址。校园依山傍水,层次分明,环境幽静,占地面积 8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达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1781平方米。学校以“创建美丽清初”为办学理念,培养笃学修身的美丽学生为目标,“质量立校——发展内涵——打造特色——建设品牌——形成文化”的思路,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主线,依托“强校提质”,德育为先,培养美丽学生;建设一支美丽教师队伍;加强家校合作,打造美丽家庭;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创造美丽校园。

多年来,我校中考成绩一直在永康农村中学前列,其中2016年金华市高考文科状元毕业于我校,2021年中考第一花落我校,2023年永康市文科高考状元初中毕业于我校。2014年以来,每年被授予永康市初中教育质量“增量奖”牌。学校先后获得多项省市级荣誉称号。 

学校提出强效提质,执行五年发展规划,大胆创新,开设“青蓝工程”;开展家校合作,搭建平台;营造崇尚文明礼仪的良好氛围,开展"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系列活动,设立“李长森品德优秀奖学金”;通过校际交流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行“知行案”教研;教育教学质量一直处于农村中学前列,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资助信息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各位同学(家长):

也许您正为上学费用发愁,我要告诉你,请你放心,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无论是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国家资助将始终伴你同行,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将本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告知,请各位同学(家长)知晓并分享给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了解。并请将填好的《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交给班主任。

一、资助的项目及标准

1.营养餐:不低于省定标准500元/生/学期,结合各校伙食费实际收费,免费提供中餐。

2.生活补助:在校寄宿生每生每学期补助初中625元、小学500元;非寄宿生减半补助。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在本校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包括:①低保家庭学生;②特困供养学生(含困境儿童);③孤儿;④烈士子女;⑤持证残疾学生;⑥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⑧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因病因灾、突发意外等原因致困家庭学生。

资助实行自愿申请,符合条件需要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日期内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手机在线申请,等待学校审核认定。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学校认定

资助对象中1-7类学生可直接参照《省一窗受理平台》中的特殊群体学生数据参阅信息进行认定;第8类因病因灾致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大额医疗费用清单、重大疾病诊断材料或受灾、意外等印证资料。对于事实困难家庭学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学校通过家访及学校资助对象认定小组评议后认定。学校原则上按学年审核认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认定后,受助学生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资助补助金将统一通过浙江省“一卡通”平台发放,需要提供学生本人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保卡(浙江一卡通),未办理金华地区内社保卡的,请到就近的永康农商银行或金华银行办理开户,并激活、开通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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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知晓及家庭情况反馈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学生姓名:

家 庭 情 况(对应选项打√)

低保家庭

特困

供养

孤儿

烈士

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

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致贫

不困难










已知晓学生资助政策。自愿选择【       】(填写申请或不申请)学生资助 。

监护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招生信息

2023年永康市清溪初中招生公告

一、入学年龄

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共招收12个班,每班48人,共576人。

三、招生类别及录取程序

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新生分为以下四类,具体为:

(一)A类户籍生:在2023年4月30日(含)取得施教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校施教区域:象珠镇行政区域。

(二)B类政策生:符合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予以安排的及当地镇(街道、区)政策性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C类房产生:非施教区域内户籍,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域(或城区3个街道)内持有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D类生:非施教区域内户籍,父(母)在施教区域(或城区3个街道)内实际居住、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非施教区内永康户籍,父(母)在施教区域(或城区3个街道)内就业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非永康户籍,父(母)在施教区(或城区3个街道)内就业并持有效期内的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积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他施教区域外就业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就业(劳动合同、工资材料、社会保险)、居住、积分等材料,按区域、就业居住时间、积分排序录取。

学校按A→B→C→D顺序分批分类录取。A类按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排序录取。B类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公示后统筹安排入学。C类按父(母)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录取。D类实行分类录取,其中永康籍按父母实际工作时间录取,随迁子女按积分高低排序。

学校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政策,按照同类靠前的原则优先解决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6月1日-6月3日每天9:00-16:00,初中新生网上报名登记;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可于6月3日(9:00-16:00)到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

(二)6月11日:A类初核不通过对象、C类、D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三)6月16日:A、B、C类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

(四)6月下旬:完成第一轮招生。

(五)7月:若学校学生未招满,将开展第二轮招生。

五、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二)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三)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六、其它事项

(一)6月11日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携带资料

1.初核不通过的A类新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2.C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本;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若户口本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还需携带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

3.D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本;

(2)在施教区域内实际居住、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

(二)家长若还有其它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八点至十一点,下午二点至五点)拨打学校咨询电话:0579-89262882;(因每天咨询量极大,如未能及时接听还望家长谅解。)学校监督电话:0579-89262888。

招生过程中,若教育部门另有相关规定的,将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意见解释权属永康市清溪初中。


永康市象珠镇清溪初级中学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