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永康市溪岸初中

学校概况

溪岸初中
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4:23 浏览次数:

永康市溪岸初中地处芝英镇中心位置溪岸村,华溪江畔,东永一线旁。环顾四周,有山有水,开阔明丽,灵动秀美,交通便捷。前身是溪岸村胡凤丹在光绪辛己年(1881年)助田兴建的芝英培文书院,1965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改名为“溪岸乡农业初级中学”, 1992年更名为芝英镇溪岸初级中学,1999年动工兴建新校区,2001年12月从老校区搬迁于现在的新校址,2003年更名为芝英街道溪岸初级中学,2005年8月完成整体搬迁:占地81亩,建地面积53960平方米,总投资达2800万元。2011年更名为永康市芝英镇溪岸初级中学。校内布局规划科学合理,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齐备完善,是学生求学的理想殿堂。

学校坚持贯彻“一起幸福成长”的办学理念,以校训“搏 博”精神为核心,充分汲取一诺千“金”、爱拼才会“银”、“铜”舟共济、铁杵成针、只争朝“锡”的“金银铜铁锡”永康五金文化精髓,坚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 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为教师发展目标,培养“身心健康 品学兼优”的博悦少年为育人目标,对标现代化学校管理标准,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支部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支部工作渗透在日常的教书育人全方位、全过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强“悦心”党建品牌,强化教师责任担当。坚持民主化和制度化,引领学校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目前学校有金华市优秀班主任3人、优秀教师1人、师德先进个人1人,永康市教学能手1人,永康市教坛新秀4人,永康市双十佳班主任2人。2020年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人,优秀支教教育工作者2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打造高质量幸福育人学校”办学目标,为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学校着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了“博悦”课程体系,它由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两部分组成。同时,将“博悦”课程分“厚德”、“博学”、“致悦”三大课程板块,代表道德修养学习、知识技能学习、人文素养学习等三个层面的课程内容,内含中国学生核心素养。学校现有舞蹈、合唱、板画、素彩、花样篮球、足球、排球、武术、烹饪、种植、思政等10多门拓展性选择课程。开展悦心德育主题活动系列化,做到“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每年扎实开展好“悦动体育节、悦享艺术节、悦读读书节、悦创科技节、博爱感恩月、博美传统文化周”六大主题节日活动,旨在为每一位学生搭建多样的展示平台,让每个学生都能体验、寻找和创造出幸福。围绕搏悦活动、合悦课堂和悦心讲堂等悦心教育实践,持续推动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发扬学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形成富有“传统美德、时代精神、地方特色、积极向上”的“幸福”校园文化。

学校狠抓教师专业培养不放松,通过“制度保障、外部刺激、内心激发、搭台交流”等多途经促进教师成长。科学规划校内教师成长梯队培养方案;“青蓝工程”师徒结对,为青年教师成长搭建桥梁;以赛促长,通过教坛新苗、教学能手等评比,为青年教师提供舞台,激发成长的内驱动力。学校打造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智慧化的校园学习、生活一体化的环境,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教学管理和校园生活进行充分融合。学校利用互联网+同步课堂,通过校际间交流,让青年教师得到充分锻炼。学校积极承办省送教下乡活动,让青年教师面对面和省级名师学习交流,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在校园文化熏陶下,老师、学生、家长上下齐心协力,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市前列,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在全市的辐射和示范作用不断增强,为永康市“互联网+”共同体核心校。

学校先后中国教育追踪调查研究基地、浙江省现代化学校、浙江省示范性初中、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金华市中小学教学改革先进学校、金华市最美校园、金华市绿色学校、金华市中小学校教学改革先进学校、金华市安全管理示范校、金华市模范教工之家、金华市智慧校园。

三、收费信息

1.学杂费:无

2.住宿费:无

3.课后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学期;收费依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和服务性收费的指导意见》金双减专班【2021】7号文件

四、资助信息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0〕3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62号)、《浙江省现行资助政策问答》(浙教办函【2022】161号)、《关于全面应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57号)等文件规定

永康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就读学校:                  年级:             班级:             .

学生
  基本
  情况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住址


户口所在地


学生本人金华地区内社保卡号


开户行


家庭
  成员
  信息

姓  名

称谓

现工作(学习)单位

联系方式

家庭
  经济
  情况

家庭年
  总收入:
 
        元
 
  人均年收入:
 
         元   





















特殊
  群体
  类型

□低保家庭学生    □特困供养学生(困境儿童)  □孤儿      □烈士子女   
  □持证残疾学生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低保边缘家庭     
                                (打√可多选)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资助对象数据参阅名单中的学生直接认定,不需提供任何材料。参阅对象名单中没有的学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残疾证、低边证等凭证材料,证件复印件附后。

其他
 
  群体

□遭受自然灾害       □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遭受重大疾病
  □其他情况:                                                                                                  
 
  需提供大额医疗发票、重大疾病诊断材料或受灾、意外印证资料,复印件附后。                  

资助
  项目

营养餐

(     )元

寄宿生生活费

小学500元(   )初中625元(     )

非寄宿生生活费

小学250元(   )初中312.5元(     )

承诺

1.本人保证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本人及家庭成员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学生资助资格的,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
      2.本人及家庭成员同意授权自愿接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和财产信息的收集、查询、核对等并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
      3.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诺,愿自觉信守、忠实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
  审核
  认定       

系统数据核实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资助对象数据参阅名单中的学生
     是(    )    否(     )
                                   经办人签字:

学校认定意见

根据本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领导小组审核和校内公示结果,是否同意给予资助。  是(    )  否(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注:1.请在合适选项打√。
      2.此表连同按需提供的相关说明、佐证材料附后,学校存档备查。(在线申请的,无需此表)
      3.未成年学生申请,须由监护人签字承诺。














五、招生信息

永康市溪岸初中招生简章

一、入学年龄

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共招收10个班,每班48人,共480人。

三、招生类别及录取程序

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新生分为以下四类,具体为:

(一)A类户籍生:在2023年4月30日(含)取得施教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本校施教区域:芝英镇溪岸村(下西坑村)、柿后村、元溪村(桑园下村、应南溪村)郭山村、柳川村(柳前塘村、古塘里村、善儿干村)、鲤鱼塘村、柏川村(上时村、上英村、麻塘头村、下柏石村)、石马横沿村(横沿村、石塔下村、马坊村)、街头村、桥里村、下徐店村、上徐店村、前陈村、球川村(后沈村、大塘村、前俞村、上胡村)、莲湖村、雅庄村、八口塘村、芝英—村、芝英二村、芝英三村、芝英四村、下蔡村。

(二)B类政策生:符合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予以安排的及当地镇(街道、区)政策性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永康市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三)C类房产生:非施教区域内户籍,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域(或城区三个街道)内持有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D类生:非施教区域内户籍,父(母)在施教区域(或城区三个街道)内实际居住、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D1:非施教区内永康户籍,父(母)在施教区域内(或城区三个街道)就业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D2:非永康户籍,父(母)在施教区域内(或城区三个街道)就业或居住,并持有效期内的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积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E类生:父或母在施教区域外永康区域内务工,须有企业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作佐证材料(截至2023年5月31日)。

学校按A→B→C→D→E顺序分批分类录取。A类按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排序录取。B类由芝英镇政府审核确定要求予以安排的人员,学校公示后统筹安排入学。C类按父(母)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录取。D类实行分类录取,其中永康籍按在本施教区(或城区三个街道)居住,按缴纳社保、营业执照、工作时间等综合录取,随迁子女达到同等条件按积分情况综合录取。

学校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政策,按照同类靠前的原则优先解决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6月1日-6月3日每天9:00-16:00,初中新生网上报名登记;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可于6月3日(9:00-16:00)到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

(二)6月11日:A类初核不通过对象、C类、D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三)6月16日:A、B、C类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

(四)6月下旬:完成第一轮招生。

(五)7月:若学校学生未招满,将开展第二轮招生。

五、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二)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三)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六、其它事项

(一)6月11日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携带资料

1.初核不通过的A类新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2.C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本;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若户口本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还需携带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

3.D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新生页);

(2)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居住房子租赁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3)随迁子女需提供积分证明。

(二)家长若还有其它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8:30点至11:30点,下午2:00点至5:00点)拨打学校咨询电话:0579—89267088;(因每天咨询量极大,如未能及时接听还望家长谅解。)学校监督电话:0579-89267111。

招生过程中,若教育部门另有相关规定的,将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意见解释权属永康市溪岸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