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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永康中学

学校概况

永康中学
来源: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2 14:29 浏览次数:

永康中学创建于1912年,时称永康中学堂。1975年分校为永康一中和永康二中。2005年12月恢复“永康中学”校名。2009年12月,挂牌成为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永康中学。

永康中学以“道德、文章、事功”为校训,以“大气大行,博学博爱”为学校精神,以“崇德明礼,博学明知”为校风,以“怀仁施教,守善拓新”为师风,以“笃志虚心,踏实活泼”为学风。

一百多年来,永康中学和永康人民经历风风雨雨,同甘共苦走出了百年辉煌。学校坚持科研先导与质量立校,努力追求办学特色,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致力建设百姓家门口有悠久历史,有厚重文化,有辈出英才,有丰硕成果,有鲜明特色的“五有名校”。展“五美”(悠远沧桑之美、素朴厚重之美、和谐大气之美、丰收成熟之美、雅趣灵动之美)风采。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树人。

历史是根,文化是魂。作为永康教育的发祥地,永康中学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校友遍布世界各地,如中国科学院院士颜德岳、原司法部部长唐一军、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方立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胡灿时、美国Mithratch公司创始人、首席科学家陈思毅等知名校友都曾在这片热土上求学。

永康中学是当前永康市规模最大、教学设施最完备的公办初中,正高级教师1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61人。永康中学师资力量雄厚,诸多学科领军教师、名优教师汇集于此,薪火相传。目前止,获得金华市及以上荣誉的教师就有100多人次。2023年永康市第十五届教坛新秀、新苗评比中,永康中学12名教师榜上有名,占全市初中段人数的三分之一,已连续三届成为全市初中段获奖人数最多的学校。其中,两名教师获评金华市第十五届教坛新秀。

永康中学办学成果屡创佳绩,全面丰收。教学质量捷报频传,考取永康一中的人数连续八年突破百人大关,稳居全市公办初中第一,深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的肯定和好评。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以“三立”(即立德、立功、立言)为立脚点,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拓展性课程。目前,拓展性课程共分为六大类,22个项目。如方岩纸花、永康鼓词、陶艺、香包、茶艺、婺剧、钩针、扎染、指尖发饰、太极、绘画、书法、尤克里里、吉他、爵士舞、礼仪、心理、3D创意设计、创客、信息学竞赛、航模和空模。学校结合永康本地特色,多点设立校外劳动实践基地,为同学们的初中生活带来更加丰富多彩的体验。

永康中学坚持体教结合,注重体育课程建设,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并以田径、篮球为特色项目。田径成绩稳居永康市前茅。男篮、女篮已获得二十三次永康市冠军,男篮、女篮各两次荣获金华市冠军,女篮两次进入省16强。

学校部分荣誉

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示范教育基地

全国首批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

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浙江省百年名校

浙江省示范初中

浙江省标准化学校

浙江省“三育人”先进集体

浙江省学校课程实施示范学校

浙江省先进教研组(语文组)

浙江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行学校

浙江省教师发展优秀等级学校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实践基地

金华市文明单位   

金华市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金华市课堂教学改革先进单位

金华市第一批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校

金华市信息化特色学校

金华市数字校园示范校

金华市第一批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校

金华市信息化特色学校

金华市数字校园示范校

金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

金华市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

金华市优秀教研组(数学组)

金华市作业改革基地学校

金华市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示范学校

金华市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项目化学习基地学校

三、收费信息

1.收费项目:学杂费,无。

2.收费项目:住宿费:无

3.收费项目(自愿参加):课后托管服务费(托管时间:周一至周五17:00-20:30),收费标准:800元/学期。暑期托管服务费(托管时间:七月份、八月份各一期,每期10天,上午7:00-下午5:00),收费标准:500元/期。收费依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和服务性收费的指导意见》金双减专班 [2021] 7号文件。

四、资助信息

为激励永康中学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神雕集团原董事长和现任董事长、永康中学名誉校友程朱昌、程育全先生出资设立奖学金,根据《永康中学程朱昌、程育全奖学基金章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设奖学金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每学期发放一次该奖学金。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由学生自主申请+班主任推荐+政教处评定,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人民币。此外根据永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永教计〔2022〕25 号《关于拨付 2022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和 2022 年度中职技工国家奖学金专项经费的通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报名和校内审核后报与上级部门。

五、招生信息

以2023年招生为例,我校招收七年级新生18个班,共计900人。

(一)招生对象(以2023年为例)


1.A类生 。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取得西门社区、四方社区、北苑社区、园丁社区、平安社区(除东塔路以南的部分)、卫星社区、紫薇社区、飞凤社区、西山社区、西苑社区等10个居委会及原烈桥片、童宅片施教区域户籍的生源。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A1→A2的顺序录取,同类别中再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申报(迁入)时间先后排序。A1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校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至少一方)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A2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该校施教区域内有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且入学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的户籍一致。户籍登记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2.B类生。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援救队伍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的子女;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其中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非本市户籍生源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30%,且须按照《永康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参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核。

3.C类生。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取得永康市非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稳定职业且在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持有城区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随父母居住在城区的七年级新生。

4.D类生。 D类对象是指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生招生流程(以2023年为例)

6月1日-6月3日:全市初中新生网上报名登记。(A 类、C类、D类生均在这个时间段报名)

6月5日前:城区公办B类对象报名。

6月11日:A类、D类初核不通过对象(学校电话通知到的新生)、C类对象到我校现场核验。

6月16日:A、B类生录取结果公示,C类生招生余额公示。

6月下旬:城区公办学校C类、D类对象结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