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686817E/2025-0059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1-27 08:57:55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永康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进行了文化建设发展资金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永康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永审调报〔2024〕4号)。审计结果永康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发展工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4个镇(街道)129.1万元文化补助资金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制定整改方案。
(二)“无依据调减工程总价口径”问题的整改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补助资金追加,并下达到各镇(村),按规定补足补助资金。
(三)“未及时修订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联合永康市财政局印发《永康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资金补助办法》(永文广旅体〔2024〕73号),同时废止《永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永财教〔2013〕111号)。
(四)“未制定限额以下文化服务采购内控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制定并印发《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
(五)“市图书馆未细化地方文献收集价格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图书馆已印发地方文献采购标准,明确地方文献收集采购标准。
(六)“市图书馆未开展逾期未归还书籍清理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图书馆已建立图书催还制度,并通过发布公告、致电读者将逾期图书尽快归还,同时在借阅窗口增设按期还书标语,提升读者按期还书意识。
(七)“文物保护体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印发关于《永康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的通知。
(八)“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灾后补救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确定补救方案并通过浙江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修缮工程必要性审查。
(九)“2项文物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单位已开展文物安全责任人培训并完成2024年度文物安全评估工作。
(十)“2023年度业余文保员考核未按规定扣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收回5名文保员调减资金共计1920元,并增加发放2名文保员资金1920元。
(十一)“未开展诚信失信记录审查导致2位非遗传承人称号应取消未取消”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收回2名传承人2022-2023年补助款,合计4000元。
(十二)“非遗传承基地考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制定整改方案。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完善体制机制”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现有政策、办法进行梳理,并印发了《永康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资金补助办法》、《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完善体制机制。
(二)“强化资金监管”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印发了《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补助资金执行率的提醒函》,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业务指导,督促加快专项资金使用。同时,对原《永康市非遗传承人考核细则》进行修订,组织学习非遗传承基地等考核办法,强化对资金的监管。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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