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597205446K/2025-00077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1-04 17:39:49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我单位拟于 2025年 1月 7日下午2:00,在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永康经济开发区老长城区块低效用地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规定,现就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通告如下:
一、听证组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罗娟香(浙江如初律师事务所)
(二)听证员
林飞雄(原市政协副主席)
陈伟峰(永康市日行一善公益协会会长)
(三)听证记录员
陈桃芳、林慧慧
二、听证陈述人
朱跃军(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曹伟华(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王晓庆(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楼建航(法律顾问)
三、听证参加人
(一)纳入改造的用地企业代表(5人)
高松(永康市方岩轻工五金厂)、吕联播(永康市维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章仙贞(永康市东城林锋五金厂)、应翔(浙江省永康市钢锋实业公司)、王操(永康市豪晴贸易有限公司)
(二)旁听人员(4人)
刘静(金华市麦乐成科技有限公司)、叶根培(浙江神超锯业制造有限公司)、施伟(永康市顺达有限公司)、林发扬(永康市长城日用品厂)
(三)公众代表(5人)
张康荣(司法局)、周云广(资规局)、胡春儿(浙江丽州律师事务所)、俞晖(市人大代表)、楼思妤(市政协委员)
如认为听证组人员和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请在1月5日前书面向本单位提出回避申请。联系人: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7办公室许凌昊。
特此通告。
浙江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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