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4471832866Q/2025-107465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时间 | 2025-10-09 10:37:36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医保-/医保类- | 登记号 |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长期护理保险和“金惠保”缴费工作于2025年9月份展开,10月12日前为档次变更时间,10月17日开始缴费,请参保人员及时缴纳。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永康市户籍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永康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及其学龄前子女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灵活就业人员。
2、长期护理保险和“金惠保”缴费对象为永康市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70元(基本医疗保险64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其中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免缴长期护理保险费,个人缴纳640元。
2、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650元(基本医疗保险262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其中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免缴长期护理保险费,个人缴纳2620元。
3、“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共300元)。
三、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银行缴费协议、支付宝、微信、浙里办、电子税务局、银行窗口、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为减少人员聚集,倡导“非接触式”缴费,推荐您通过签订银行缴费协议自动扣款,或在支付宝、微信、浙里办上直接进行缴费。
1、签订银行缴费协议(银行代扣):缴费人可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医疗保险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医疗保险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银行、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税务窗口均可签订协议,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
可签订缴费协议银行:永康农商银行、金华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台州银行、中信银行。
缴费协议签订方式:
(1)银行网点: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存折)前往相关银行网点的柜台签订缴费协议。
(2)支付宝:打开支付宝→搜索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银行缴费协议”→“添加缴费协议”→添加人员信息→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确定→点击刚添加的人员名片→输入银行账号等信息签约。
(3)微信:打开微信→搜索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授权登录办理”→添加人员信息→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确定→点击刚添加的人员名片左下角的“银行缴费协议”→点击“+银行缴费协议”→税务机关选择“永康市税务局”,输入银行账号等信息签约。
2、支付宝直接缴费: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描二维码登录“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为自己缴”或“我帮他人缴”→点击“+为他人缴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后,点击“确定”(如果之前已添加过该人员,不用再次添加,直接点击该缴费人的名片)→仔细核对缴费项目和金额,勾选要交费的项目,点击“去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3、微信直接缴费:打开微信,在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描二维码登录“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授权登录办理”→点击“添加人员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点击“确定”(如果之前已添加过该人员,不用再次添加,直接点击该缴费人的名片右下角的“社保费缴纳”)→仔细核对缴费项目和金额,勾选要交费的项目,点击“去支付”→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注:既可为自己缴费也可帮他人缴费
4、浙里办缴费:打开浙里办,在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 点击“社保费缴纳”→选择“我为自己缴”或“我帮他人缴”→点击“+为他人缴费”→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后,点击“确定”(如果之前已添加过该人员,不用再次添加,直接点击该缴费人的名片) → 仔细核对缴费项目和金额,勾选要交费的项目,点击“去支付” → 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5、银行窗口缴费: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缴费。
6、电子税务局缴费:打开浏览器,登录etax. zhejiang. Chinatax . gov. cn(或者直接百度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用户名登录”(尚未注册的需先进行注册)→点击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7、税务窗口缴费: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缴费。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5年10月9日-10月12日办理,办理方式:(1)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内办理;(2)参保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市民卡)就近到户口所属镇(街、区)便民/行政服务中心办理;(3)参保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市民卡)就近到户口所属镇(街、区)农商银行支行网点办理;(4)参保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市民卡)到永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365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
2、“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员,2025年10月9日起可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选好或增加份数后请按时完成缴费。
六、待遇标准
注: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七、特别提醒
1、职工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第一步先绑定家庭共济。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共济备案”完成家庭共济绑定;第二步通过税务缴费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选择“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如您绑定的近亲属已签订过银行缴费协议,为确保优先使用您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请您务必在2025年10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或微信等主动完成缴费。
2、“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同步缴费,请各位参保人员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的“金惠保”如需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的(共济双方均参保金华市范围内),请于2025年10月12日前完成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保费。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金惠保”保费和长期护理险保费从个人账户扣缴。
4、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新生儿在出生90日之内(出生之日在上一年度的,需同时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上年度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金惠保”并缴费的,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八、缴费查询(请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
(1)参保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市民卡)到镇(街、区)便民/行政服务中心的自助机或窗口查询医保缴费情况。
(2)参保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市民卡)到镇(街、区)农商银行支行网点医保便民窗口查询医保缴费情况。
(3)参保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市民卡)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已完成标准化建设的村)查询医保缴费情况。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87184573(主大厅) 89286071(古山)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873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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