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4733797969X/2025-108667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时间 | 2025-12-08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曹法余(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朱惠静(党组成员、副书记):协助局长负责技工院校管理工作。
应光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政工、统战、就业创业、失业保险、东西部劳务协作等工作,分管局直属机关党委、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中钦(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干部人事、宣传(信息和舆情)、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和作风建设、扶贫共建、统计、工业、社保基金监督和信息化建设、人才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力资源等工作,分管基金监督和信息化科、人才开发和服务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徐萧潇(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团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行政、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事业单位管理、工资福利、退休干部管理、表彰奖励、人事考试等工作,牵头全局改革创新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
胡金露(党组成员、社保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负责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信息人事档案服务(市民卡)等工作,主持社保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社会保险科、信息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工伤认定中心。
卢慧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协助局长负责机关财务、机关工会、行政后勤、局老干部、妇女、提案议案、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管理等工作,牵头全局共同富裕工作,主持办公室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吴华锋(党组成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协助局长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监察执法、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平安综治、国企改革、编外用工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调中心)工作,分管劳动关系和信访科、监察执法科(劳动保障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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