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4768695751W/2025-00877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时间 | 2025-02-18 10:32:21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登记号 |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永康市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双禁”管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深入排查,做好“双禁”监督员。联合市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对辖区户外集装箱、超市、废弃民房、商铺等场所加大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管控、早化解。组建联合劝阻小队,特别关注往年易发生聚集性燃放重点区域,如江边沿岸、湿地公园、大桥上下、市府广场等,谨记规范执法,做到文明劝导,形成“不敢点、不能点、不想点”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行动4次,每周出动检查人员16人次,累计排查重点场所725家。
二是严厉打击,做好“双禁”教导员。提前安排部署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的力量布防,统筹安排提高检查频次与力度,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持“快查、快处”“从严、从重”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截至目前,已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4起,行政拘留78人,收缴烟花爆竹32678箱。
下一步,永康市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控力度,不断巩固“双禁”工作成果,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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