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现将2024年度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发放法律援助补贴361.41万元。其中,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323.78万元,发放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补贴9.20万元,发放代拟法律文书补贴11.60万元,发放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检察院工作站三地律师值班补贴16.83万元。
二、案件办理及法律咨询情况
2024年,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64件,其中民事案件661件,刑事案件2203件,行政案件0件。共计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9123人次,通过12348热线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78人次。
三、质量考核结果
2024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三次,对552件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卷宗进行评查,评查过程严格按照《浙江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试行)》《浙江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评分标准(试行)》逐条进行评分,对评查不合格的结案卷宗,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评查结果:优秀548件,良好4件。
浙江省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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