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33818619K/2025-00656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2-06 11:05:2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5年1月永康市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注销公告
来源:综合科
日期:2025-02-06 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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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且未提出换证,现依法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内,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可向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21号)二楼商事登记综合窗口(交通综合)提出换证申请。公告期满后,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仍未提出换证申请的,我局将集中注销。
特此公告。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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