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5-01262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 |
发文时间 | 2025-03-10 09:44:04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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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发布的《永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障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有法可依,需要重新公布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30天,自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止。意见反馈方式:
一、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k.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城市更新行动指挥部108室(金胜山管理用房南都路实验幼儿园对面),邮编:32130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120169466@qq.com。
四、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林凯莉,联系电话:0579-87118826。
附件:1.附件1《永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附件2关于《永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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