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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5-01357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3-13 09:48:12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卫健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府办
日期:2025-03-13 09: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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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省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亮点工作

一是全省首推17个医疗机构经济和人事合同模板。今年在局法律顾问的审核下制定了17个合同模板在医疗机构内推广使用,用以提高医院管理效率,降低法律风险。

二是我局永康市江南碧英五金加工厂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和永康凌志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备案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案获评2024年金华市卫生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永康市江南碧英五金加工厂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获2024年全省疾控局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永康职业健康综合治理新模式在“浙江疾控工作”中进行了推广交流。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为主线务,夯实各方责任,通过向社会组织借势借力,积极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乡镇协管、社会共治的职业健康综合治理新模式,高质量推进职业健康保护工作。

四是永康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获加分。今年我局全量全域推动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疾控监督员实训基地建设,完成25名三级以下医疗机构专职疾控监督员实训工作,其中疾控监督员激励等制度得到省疾控局肯定,并在行政执法质效监测上获得“智能监管、全省首创”事项加分。

二、常规性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稳法治建设“方向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分管领导督办、责任科室落实、相关科室合作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落实权责统一、及时有效的工作原则。二是统筹安排部署。详细对照法治建设考核指标,明确考核重点,细化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督办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并通过督办考核,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系紧法治建设“安全带”。

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坚持组织开展稳定性、廉洁性风险评估论证,切实将行政决策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让法律顾问参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内容的合法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医疗机构重点参谋指导作用。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今年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员1575人次,检查各类监督对象1936家次,共受理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数388个,办结案件386个,已办结涉案罚没款1745756.5元。行政处罚法制审查案件40件,听证1件,行政复议1件,审查合同25个。

(三)强化宣传教育,守好法治建设“责任田”。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法律顾问法治培训、开展院长管理能力提升班、学法用法等方式认真学习宪法、党内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推进和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作为履职的考核重要内容。二是扎扎实实开展阵地普法活动。通过在各医疗机构悬挂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普法,深入企业现场、进社区,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在“健康永康”公众号展播卫生健康优秀作品等形式,呼吁广大市民关注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新永康人”普法活动。通过现场设普法摊位,开展普法小游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是卫生执法队伍比较薄弱,专业素质有待提高,人员不能很好的满足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

四、明年计划

(一) “规循正道,序启新章”力促法治程序规范化。

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目录行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授权行使职责。严格监督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二)“法润人心,学无止境”,力促法治学习常态化。

定期组织系统性的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讲解,鼓励工作人员自主学习,持续更新法律知识储备,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智联法眼,督察有痕”力促法治监督信息化。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对象的监管,通过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方面,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利用信息数据取证技术应用水平和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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