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5-01360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3-13 09:56:31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永康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持续夯实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工作基础,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特色
(一)擦亮违法执法亮剑。开展统计违法执法亮剑行动,组建“执法人员+专业人员”检查小组,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统计台账、数据质量等情况,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以高压态势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年开展执法检查90余家,查处统计违法企业1家。
(二)构筑数据质量防线。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排雷行动,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审核机制进行全流程监管跟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市、镇(街道、区)、网格员三级联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数据质量联动管控,达到数据质量监控全流程覆盖,细化统计台账管理和监测,紧盯数据核查评估情况,紧盯问题整改和纠正,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
(三)强化统计普法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借助五经普会议、专业年报会、业务培训会、“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开展统计法“六进”,把统计法治知识培训作为各类专业培训的必学内容,对统计调查对象、镇(街、区)统计员、网格员、社会公众等开展系统的普法培训,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开展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发放宣传手册及宣传折页,举办“我为统计代言”朋友圈集赞活动,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共开展培训100余场,累计培训7000余人次。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模式,组建50名统计网格员队伍,分派到15个镇(街道、区),发挥联络员+业务员+管理员+服务员+质检员+宣传员“六员”融合职能,不断提高企业统计规范化水平。运行以来,持续优化长效走访、建档立卡、分类指导等机制,形成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跟踪反馈的业务闭环。2月,统计网格化管理改革获评2024年度永康市改革创新突破奖“十大案例”;4月,我市在全省统计设管工作会议上作唯一典型经验发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重点。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系统学、常态学,科学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常态化学习中央印发的《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深刻理解并把握统计工作的方向、原则和要求,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意识,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底线。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动态调整单位权责清单,确保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执法信息,积极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等工作;行政执法检查中,及时保存执法检查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行政执法公正透明。
(四)积极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对此,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重点探讨统计法定职责职权、统计法律底线的坚守等核心内容,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熟练掌握统计法,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能力。同时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在常委会、常务会上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借助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等契机,推动镇(街道、区)、部门开展中央统计文件、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通过统计法进党校对领导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辅导。
(五)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统筹做好执法干部统计执法证申领工作,夯实统计执法基础,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同时,严格按照专业性、实用性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并突出统计执法检查流程、统计违法行为查处程序的培训,坚决克服理论与实际不挂钩、培训与实践相脱节现象的发生。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认识和配合度不高,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基层统计员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加强,基层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大,其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和工作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面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理不够专业全面。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局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方面,积极主动谋划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对照永康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阶段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带领全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发挥统计监督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法治建设,做好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永康市统计违法执法亮剑行动方案》《永康市统计数据质量排雷行动方案》等文件。及时推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镇(街道、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等统计法律法规和文件;积极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计。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提高思想自觉,压实统计法治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统计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统计违法行为。及时梳理统计数据风险点,积极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研究制定全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和基础统计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和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壮大统计执法证持证队伍;统筹全市执法力量,严格规范执行检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统计法律意识。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普法宣传,开展统计法“六进”,提高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精心谋划,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结合走访调研、业务培训等方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加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认识和遵法意识,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永康市统计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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