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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工作动态 > 不动产登记公告 > 不动产权证作废
索引号 11330784MB1726874F/2025-01432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3-14 14:43:59 文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芝英镇四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权利人:上前村委会)声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日期:2025-03-14 14:43:59
浏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上前村委会             保管不善,将     (555)集用19926141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由于该地块房屋拆除后已重新规划审批,故不再申请补发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202459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永康市芝英镇四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 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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