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726874F/2025-0143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3-14 14:43:59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芝英镇四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权利人:上前村委会)声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日期:2025-03-14 14: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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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因 上前村委会 保管不善,将 永(555)集用1992第6141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由于该地块房屋拆除后已重新规划审批,故不再申请补发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2024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永康市芝英镇四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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