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7006132/2025-01447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3-17 09:30:52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永康市刘英烈士陵园成功入选,成为本批浙江省唯一入选的县级市陵园。
为永远铭记为革命事业英勇献身的先烈,中共永康县委于1953年在方岩修建了刘英、张贵卿烈士墓。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聂荣臻同志亲自为陵园题写了园名,粟裕大将为刘英烈士题写了墓碑。
1982年,中共永康县委对烈士墓进行重修,1986年又修建了殉难处、纪念亭等设施,并对烈士墓区周边栏杆、墓道、绿化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
1992年,为纪念刘英烈士牺牲五十周年,中共永康县委对陵园进行扩建,新建了革命纪念馆、纪念碑、红军亭等设施。革命纪念馆内设三个展厅,分别以刘英、张贵卿、永康英烈谱为序布展,改造后的纪念馆采用声、光、电、影等现代技术手段,通过雕塑、事件场景、历史浮雕等设施增加观赏性,充分展现了革命先烈气壮山河的英雄事迹。
2024年7月,退役军人事务部褒扬纪念司一级巡视员袁英敏一行前往刘英烈士陵园,实地调研第七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详细询问各项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以及作用发挥情况,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认真聆听我市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并对我市烈士陵园申报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做好刘英烈士陵园的展陈工作,结合展厅条件、历史史实等内容,在板块规划、内容形式等方面做到精细化管理,努力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浓厚氛围,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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