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康市神翼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永康市方岩镇工业功能分区瑞超路2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租用永康市方岩宇帅五金加工厂位于永康市方岩镇工业功能分区瑞超路2号(建筑面积为2000m2),从事保温杯的生产和销售等,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150万只保温杯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
类别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大气环境 | 后林 | 226262 | 3208358 | 约120户 | 居民人体健康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 西北 | 2295 |
下坑 | 227149 | 3206615 | 约20户 | 东北 | 1157 | |||
中坑 | 227528 | 3207016 | 约15户 | 东北 | 1500 | |||
上坑 | 228214 | 3206893 | 约5户 | 东北 | 1900 | |||
葩陌 | 226996 | 3206482 | 约50户 | 东北 | 680 | |||
后浅 | 227391 | 3206470 | 约100户 | 东北 | 930 | |||
先盆 | 228021 | 3206272 | 约60户 | 东北 | 1439 | |||
象鸣畈 | 227006 | 3206034 | 约50户 | 东南 | 480 | |||
堂慈村 | 226713 | 3205746 | 约70户 | 东南 | 329 | |||
象瑚里 | 227228 | 3205724 | 约100户 | 东南 | 772 | |||
铜坑 | 228291 | 3205982 | 约80户 | 东 | 1737 | |||
文楼村 | 226521 | 3205534 | 约100户 | 东南 | 661 | |||
下宅 | 226984 | 3205089 | 约150户 | 东南 | 875 | |||
上呈 | 226957 | 3204671 | 约30户 | 东南 | 1340 | |||
橙里王 | 226909 | 3204406 | 约70户 | 东南 | 1600 | |||
双瑶 | 227479 | 3204590 | 约40户 | 东南 | 1734 | |||
上胡坑 | 227956 | 3204840 | 约20户 | 东南 | 1854 | |||
独松村 | 228253 | 3205117 | 约250户 | 东南 | 1946 | |||
派溪村 | 226343 | 3205958 | 约250户 | 西 | 30 | |||
方岩小学 | 226128 | 3205392 | 约800人 | 西南 | 808 | |||
方岩初级中学 | 225986 | 3205520 | 约1200人 | 西南 | 627 | |||
方岩镇永乐学校 | 226015 | 3205412 | 约600人 | 西南 | 712 | |||
金江龙村 | 225450 | 3206011 | 约150户 | 西南 | 957 | |||
两头门 | 224388 | 3205470 | 约150户 | 西南 | 2276 | |||
年台山 | 224689 | 3205801 | 约300户 | 西南 | 1742 | |||
墁塘 | 225182 | 3205920 | 约200户 | 西 | 1271 | |||
前园 | 224584 | 3206427 | 约100户 | 西北 | 1881 | |||
前杭 | 225866 | 3206589 | 约200户 | 西北 | 749 | |||
前金 | 224692 | 3206727 | 约100户 | 西北 | 1910 | |||
舒家 | 225743 | 3207054 | 约20户 | 西北 | 1229 | |||
胡库小学 | 225391 | 3207046 | 约1000人 | 西北 | 1560 | |||
胡库 | 225554 | 3207296 | 约600户 | 西北 | 1560 | |||
寺下胡 | 224633 | 3207816 | 约80户 | 西北 | 2651 | |||
前郦 | 225052 | 3208303 | 约20户 | 西北 | 2718 | |||
祥山头 | 225226 | 3208290 | 约20户 | 西北 | 2618 | |||
楼店 | 225921 | 3208223 | 约150户 | 西北 | 2256 | |||
水环境 | 华溪 | 223408 | 3209252 | /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的Ⅲ类标准 | 西北 | 4465 |
声环境 | 派溪村 | 226343 | 3205958 | 约250户 | 居民人体健康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2类标准 | 西 | 30 |
注:X、Y取值为UTM坐标;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厂址最近点位位置。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焊接工序烟尘、丝印工序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抛光粉尘收集后经水膜除尘设备处理引至建筑屋顶(高度不低于15m)排放(P1)。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胀废水、水膜除尘废水、职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动植物油类等。项目水胀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最终纳入华溪。
(3)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企业厂界各预测点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2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均能做到无害化、资源化,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分类 | 工程措施 | 对策措施说明 | 预期治理目标 |
废水 | 生活污水 | 项目水胀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最终纳入华溪。 | 废水纳管达标排放 |
废 气 | 焊接烟尘 | 加强车间通风 | 达标排放 |
丝印废气 | |||
抛光粉尘 | 废气收集后经水膜除尘设备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P1) | ||
噪 声 | 生产车间 | (1)为了控制噪声,首先控制声源。企业在新增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 (2)在传播途径上加以控制。①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尽可能远离厂界。②通风风机前后设软接头或消声器;③在高噪声车间内设置吸声、降噪材料。 (3)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 厂界、敏感点达标 |
固 废 | 固废贮存 |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文件要求)等文件要求设置固废堆场。 |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固废处置 | 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清运。 | ||
地下水 | 源头控制 分区设防 | 减少跑、冒、滴、漏;主要生产区、固废暂存区作为重点防渗区,行政办公中心、厂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 | 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 |
环境风险防范 | / | ①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②生产过程生产和安全管理中必须要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防祸于未然。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为操作工人提供服装、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耳塞、护目镜等防护用品;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对场地初期雨水进行有效收集。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相关生产工段生产必须停止。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 / |
五、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永康市神翼杯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保温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规划要求;各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结论表明,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该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与建设单位或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联系。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康市神翼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雄卫
联系电话:13868949722
通讯地址:永康市方岩镇工业功能分区瑞超路2号
环保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联系电话:0579-87101645
通讯地址:永康市行政中心4号楼3楼
永康市神翼杯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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