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鼎盛金属工艺品厂
年产100万套金属制晾衣架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金属制晾衣架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陈路塘村金铜路60号
4、建设单位:永康市鼎盛金属工艺品厂
5、建设内容概要:永康市鼎盛金属工艺品厂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陈路塘村金铜路60号,主要从事晾衣架销售。鉴于晾衣架的市场前景良好,市场需求日益增加,企业拟投资516万元,利用已有厂房,购置割管机、冲床等国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100万套金属制晾衣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敏感点 | 方位 | 与厂界距离(米) | 保护级别 |
大气环境 | 陈路塘村 | 南 | 10m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石塔下村 | 东 | 640m | ||
栋陇村 | 西 | 850m | ||
杜山头村 | 南 | 1200m | ||
马坊村 | 东南 | 850m | ||
街头村 | 东 | 970m | ||
横沿村 | 东 | 1350m | ||
黄店村 | 东南 | 1300m | ||
宅口村 | 东南 | 1260m | ||
柳前塘村 | 东 | 1310m | ||
雅庄村 | 北 | 810m | ||
八口塘村 | 北 | 1300m | ||
黄塘下村 | 西 | 156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最终排入华溪。
由于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故不会影响周围水体。同时,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实现达标纳管,对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的影响不大。经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可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类标准,对华溪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喷塑粉尘经喷塑房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1#排气筒);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2#排气筒。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在厂界外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确保项目产生的噪声做到达标排放,本环评要求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合理布局、落实减震降噪措施,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设备管理。
4、固体废物:
废液压油经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次品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喷塑粉尘经喷塑房收集后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1#排气筒);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高空排放2#排气筒。
2、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永康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企业在做好环境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周边2.5公里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年10月30日 ~ 2019年11月13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康市鼎盛金属工艺品厂
联 系 人:陈李江
联系电话:13967460989
2、环保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环保分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9- 87101725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A幢412室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电话:0571-28181292
公告发布单位:永康市鼎盛金属工艺品厂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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