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龙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五金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一龙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五金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永康市石柱镇石柱村天鹅路58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 678万元,利用位于永康市石柱镇石柱村天鹅路58号的厂房,购置数控车床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5000吨五金配件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于永康市石柱镇石柱村天鹅路58号,本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类别 | 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大气环境 | 石柱村 | 215932.2 | 3194092 | 居民区 | 二类区 | 东 | 15 |
地塔田村 | 215972.3 | 3193507 | 居民区 | 东 | 450 | ||
瑶山村 | 216813.4 | 3194389 | 居民区 | 东 | 790 | ||
岩洽村 | 217389.1 | 3194275 | 居民区 | 东南 | 1650 | ||
长端头村 | 217016.7 | 3193015 | 居民区 | 东南 | 1240 | ||
横麓村 | 216480.9 | 3192362 | 居民区 | 东南 | 1635 | ||
华拱村 | 215215.2 | 3193402 | 居民区 | 东南 | 985 | ||
姚塘村 | 214393.2 | 3193727 | 居民区 | 东南 | 1523 | ||
殿下村 | 214757.4 | 3194556 | 居民区 | 东南 | 1290 | ||
石柱集镇区 | 216273.1 | 3194490 | 居民区 | 东南 | 1706 | ||
后项村 | 215400.9 | 3195159 | 居民区 | 东南 | 1030 | ||
花园村 | 214847.3 | 3195144 | 居民区 | 南 | 1477 | ||
郎村 | 214235.9 | 3194380 | 居民区 | 南 | 1670 | ||
叶园村 | 216469.9 | 3194887 | 居民区 | 西南 | 900 | ||
寺前村 | 216264.5 | 3195230 | 居民区 | 西南 | 1092 | ||
下里溪村 | 215747.3 | 3195673 | 居民区 | 西南 | 1496 | ||
石柱镇小学 | 215569.9 | 3195488 | 学校 | 西北 | 1416 | ||
石柱镇中学 | 215636.7 | 3195352 | 学校 | 西北 | 1258 | ||
后郎村 | 217438.1 | 3195682 | 居民区 | 西北 | 2011 | ||
鱼塘村 | 216849.6 | 3195954 | 居民区 | 西北 | 1948 | ||
厚莘村 | 216670.9 | 3196187 | 居民区 | 西北 | 2118 |
三、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正常达标排放情况下,周边区域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项目实施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功能。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排放的废水全部来自员工生活污水。
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控制项目标准后清运做农肥;远期:待纳管条件满足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后进入永康江。
近期,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控制项目标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灌溉,对地表水环境不造成影响;远期,从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废水经处理后能符合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产生冲击。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距离周边居民也相对较远,在做好隔声降噪等噪声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但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议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企业的噪声影响;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在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项目为IV类建设项目,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未列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不开展环境影响评级工作。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熔化工序 | 颗粒物 | 收集的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于 15m 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 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
造型(芯)工序 | 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 | 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 15m 高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16297-1996) 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 |
浇铸工序 | 甲醛、苯酚、非甲烷总烃 | 经喷淋塔+除雾器+干式过滤+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 15m 高排 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 | ||
抛丸工序 | 颗粒物 | 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于 15m 高排 气筒(4#排气筒)高空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 | ||
水 污染物 | 生活 | 生活污水 (近期) | 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 理后清运做农肥; | 清运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控制项目标准; |
生活污水 (远期)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永康江; | 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
固体 废物 | 危险 固废 | 废喷淋液 | 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 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
废干式过滤棉 | ||||
废活性炭 | ||||
废机油 | ||||
废液压油 | ||||
废皂化液 | ||||
废包装桶 | ||||
一般固废 | 炉渣 | 分类收集后出售给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 ||
熔化集尘灰 | ||||
废覆膜砂 | ||||
抛丸集尘灰 | ||||
金属边角料 | ||||
普通包装物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噪声 | 项目正常生产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但仍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建议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企业的噪声影响;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综合上述,浙江一龙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五金机械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之后,不会改变外界环境现有环境功能。因此,在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的基础上,就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1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公众也可以来人、来电、来函等形式,提出对项目建设的建议或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9年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7日,共11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
(1)建设单位:浙江一龙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永康市石柱镇石柱村天鹅路5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明/13516983634
(2) 当地环保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单位地址:永康市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9289018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一龙工贸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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