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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京京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樘钢质门、非标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分局
日期:2025-03-17 15: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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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康京京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樘钢质门、非标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永康京京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樘钢质门、非标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永康京京门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灵石路29019

5、建设规模:年产1.2万樘钢质门、非标准门

6、建设内容:企业租用永康市海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永康市西城灵石路29019幢的闲置厂房(约9087.42平方米)进行生产。项目主要采用先进技术或工艺,购置立式数控开槽机、折弯机、冲床等设备,形成年产1.2万樘钢质门、非标准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1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点

方位

与项目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1

马架龙村

8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

排塘村

560

3

西田畈

西

1080

4

王慈溪

西北

1050

5

溪湾周

西

1460

6

油草塘

西

1710

7

后金龙村

西北

1660

8

上田桥

西北

1560

9

桐塘头村

2030

10

双门村

西南

2210

11

李店村

2080

12

永康市城西小学

东北

1850

13

永康市第四中学

东南

2140

14

永康江

东南

10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15

项目拟建地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两股肥水汇同后经永康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永康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厂界昼间最大噪声贡献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噪声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环境空气

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喷漆废气经一级喷淋+过滤干燥系统+UV光解反应器+蜂窝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引至15m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反应器+蜂窝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喷塑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相关标准。

2、水环境

项目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汇同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华溪。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2368-2002)中一级标准的A 标准。

3、声环境

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另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评价区域造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永康京京门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樘钢质门、非标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选址符合永康市环境功能区划、永康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项目排放污染物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实施对环境影响可承受,区域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满足“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9814日至2019 8 27 日,共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永康京京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灵石路29019

联系电话:13967938656

2、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1435

联系电话:15068763470

3、项目审批部门: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9-87101645

地址:永康市365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永康京京门业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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