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2日 星期四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古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市环保局
日期:2025-03-17 15:57:42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古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范围及面积:

古山镇镇区范围,总规划面积为12.16平方公里

2)定位与目标:

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城镇的交通和产业优势,强化中心城镇建设,完善城镇布局,切实加快城镇现代化建设。将古山镇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

功能定位:古山镇区主要打造五金产业、生态居住和文化休闲三大功能。

五金产业延续现有发展路径,突出其五金专业化小城市的特点,积极促进五金产业的转型升级;生态居住采用组团布局的形式,各自配置组团服务设施;文化休闲功能强调休憩、娱乐,体现城市为市民提供多姿多彩的生活舞台。

3用地布局:分为古山老镇区、古山新镇区、商贸服务区、工业功能区、胡库居住区、现代物流区六大片。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规划区规划实施后,评价区域和敏感点处SO2NO2、甲苯和二甲苯的最大小时浓度均能达标,SO2NO2的最大日均浓度均能达标,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均不大,各预测因子叠加背景值后也均能达标。由于燃煤锅炉整治、燃料替代的实施,以及涂装行业整治,使得颗粒物、VOCs等污染物排放有一定削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产生一定的正效应。

地表水环境影响:根据纳管可行性分析可知,规划实施后近远期废水均能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划实施后,随着及截污纳管工作的推进,规划区新增的各类废水均能得到有效地收集和处理,对华溪、乌江溪等区域地表水环境有正面的影响。而且随着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五水共治、等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开展,区域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周边区域的各类废水也将进一步得到收集处理,区域地表水水质有望得到进一步改善。

地下水环境影响: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够满足规划区规划建设的需要,根据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分析,只要规划区各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区域内开发建设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固废处置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新增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未超出处置设施的处理能力,可得到妥善处理,只要加强收集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力度,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声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区域主要噪声来自工业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噪声。只要按照规划要求优化布局以及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生态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将会对区域陆域、水域生态及景观格局等造成一定影响,开发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水土流失,带来一定生态影响。不过其影响总体是有限的,只要加强景观、绿化、生态方面的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可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实施对方岩风景名胜区以及杨溪水库水源地影响总体较小。

环境风险:现有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尚能满足要求。规划实施后,区域内不新增重大危险源,通过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采取严格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加强防范及应急处置,区域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评价结论

古山镇作为浙江省小城市试点,是永康市规划的城市副中心,是永康市重点发展方向。本次规划产业以特色五金为主,三产推动二产,其功能定位、总体目标和产业结构等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在用地布局上尚需进一步优化调整。资源环境方面,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热力资源等能够支撑规划的实施;区域环境质量较好,规划的实施,工业源污染物排放会进一步控制,但由于人口的集聚,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增加。随着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环保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总体上可承载规划的实施。

结合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与评价指标的可达性分析,本环评认为本规划方案在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化行业整治、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措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方面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

建议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规划组织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古山镇华溪西路60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579-8926502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向往街199号

联系人:司徒女士

电话:0571-87995270

3)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永康市环保局

地址:金华市永康市金城路2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9-87101645


                                             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十二



 

 

  • 字体: 【
  • 打印
  • 关闭

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

官方微信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