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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海之蓝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来源:市环保局
日期:2025-03-17 15: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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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海之蓝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30万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26号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永康市海之蓝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与规模:永康市海之蓝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26号, 经营范围为厨房用具、家居用具(不含木竹制品)、炊具、日用五金制品(不含计量器具)、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健身器材、户外休闲用品的加工销售。自成立以来迅速发展,业务不断扩大,现计划建设230万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建成后,年产铝锅30万套,铁锅200万套。20183月23日,企业在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本项目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330784-33-03-032538-000)。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名称

距离(m)

名称

距离(m)

永康六中

101

下王村

1500

荆山夏村

391

河南村

1600

荆山陈村

400

董宅村

1700

山头徐村

500

金色港湾小区

1800

后吴村

600

葛塘山村

1900

郑村

900

大坟山沿村

1900

下堰头村

900

方塘下村

2100

雅应村

1000

皂墅小区

2100

陈园村

1200

一号府邸小区

2200

下店午村

1300

下店路村

2500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喷涂前处理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旋流板净化塔废水、水冲式抛光粉尘处理废水、水帘式熔射粉尘处理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生产,部分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送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达标处理,废水不排入内河。因此,在正常生产及雨污分流情况下,项目废水对周边内河基本无影响。

2、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烘道废气、加热炉废气、喷砂废气、抛光废气和熔射废气。项目生产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贡献值分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前苏联《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CH245-71)居住区空气环境中极限允许浓度值及相关环境标准,项目生产废气排放的粉尘、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在各敏感目标的预测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地下水

项目不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达标处理后纳管排放,不对周边水体排放,废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置装置周边应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设置截流沟;固体废物均暂存在车间内(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后,定期清运,因此,只要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卖,污泥、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沾有有机溶剂等)、成膜槽渣、废药剂桶以及废油性漆水帘喷漆废水等危险固废均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企业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出路,只要企业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与管理,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能做到固体废物的零排放,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5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情况下,项目实施后各厂界噪声分别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水污染物

除尘废水

粉尘

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喷涂前处理废水

COD、氨氮、石油类、氟化物

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进入混凝沉淀池,投加氢氧化钙进行混凝沉淀,去除废水中的氟化物。

水性漆水帘喷漆废水

COD、石油类

以次氯酸钙作为氧化剂,进行氧化混凝沉淀,去除大部分COD。

生活污水

COD、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当地污水管网。

大气污染物

喷漆废气

二甲苯、醋酸丁酯、其他VOCs

经过旋流除尘塔、干式过滤器、UV光解+活性炭+离心风机处理后,通过喷涂废气排气筒引至20m高空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烘道废气

二甲苯、醋酸丁酯、其他VOCs

经过旋流洗涤塔、UV光解+低温等离子一体化净化器+风机处理后,通过烘道废气排气筒引至20m高空排放。

加热炉废气

SO2、NOX

15m高空排放

喷砂废气

TSP

自带的布袋除尘系统去除粉尘

抛光废气

TSP

经水冲式除尘处理后引至 15m 以上高空排放

熔射废气

TSP

设置水帘进行去除后引至 15m 以上高空排放

固废

金属边角料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卖,污泥、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沾有有机溶剂等)、成膜槽渣、废药剂桶以及废油性漆水帘喷漆废水等危险固废均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

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收集粉尘

废油(含废机械油)

漆渣

废油漆桶

废活性炭

水处理污泥

成膜槽渣

废药剂桶

生活垃圾

油性漆水帘喷漆废水

噪声

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

2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中间。合理布置风机位置,在设计条件允许情况下,将室外风机布置远离厂界。室外风机设置减振基础,并安装隔声罩,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

3高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空压机等设独立机房。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5搞好整个厂区的绿化。

6按照生产班制实行白班单班制生产,夜间不生产。

 

厂界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环评分析拟采用表2 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综合上述,永康市海之蓝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只拉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准入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 “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之后,不会改变外界环境现有环境功能。因此,在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的基础上,就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829~201897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97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康市海之蓝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山东路26号

联系人:应敏

联系电话:1373562568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石祥路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5幢东楼903

联系人:童工

联系电话:18357969917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1

联系电话:0579-8928901912369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永康市海之蓝工贸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二O一八年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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