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92050507D/2025-01507 | 发布机构 | 唐先镇 |
发文时间 | 2025-03-19 14:14:32 | 文号 | 唐政示〔2025〕06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申请人高鹏程办理住宅楼工程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唐先镇龙山村,拟建规模:建筑总面积448.6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1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加阁楼。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镇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8日,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和永康市政府网站唐先镇网页(www.yk.gov.cn)。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7500009
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19日
附件:高鹏程批前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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