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06D/2025-01467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时间 | 2025-03-19 09:22:16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登记号 |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加强商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商务局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本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备与选调岗位相匹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4月1日),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公务员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5年);
3.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特殊职位招录以及其他享受优惠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应满足相关政策规定或招考时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等要求;
4.专业不限,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部门单位、镇(街道)担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满1年的,可适当放宽至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个人报名、综合比选、择优选调等程序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永康市华丰东路106号(交通大厦)415办公室,联系人:朱思思,联系电话:0579-87101565;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永康市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选调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参加选调人员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综合比选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择优选调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入围对象,结合入围对象工作表现,择优确定选调对象,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永康市商务局实施,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永康市商务局
2025年3月19日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