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84ZF350000/2025-02091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4-11 17:23:0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粮油专题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全省农用无人机提升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民培训对象必须年满16周岁,参训人员不限户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具体参训对象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的负责人或技术骨干等。
二、培训内容
为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步伐,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推动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培养一批具备现代化农业技术的农机操作人员。中央对农村的一些新政策;水稻病虫害危害症状与防控要点;无人机施药技术;不同作业场景使用作业模式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培训时间:4月7—9日。
第二批培训时间:4月13—15日。
第三批培训时间:4月20—22日。
培训地点:浙师大东田无人机产业研究院(即浙江东田科技有限公司)。分批次学员请于培训当天上午8:00前到浙江师范大学20幢21幢连廊106室报到,联系人:季臻华,联系电话:13757991269。
四、其他事项
培训免收食宿等相关费用,来回交通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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