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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MB1726874F/2025-02106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4-14 11:14:00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清渭街村应仲秋户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科
日期:2025-04-14 11:14:00
浏览:

清渭街村村民应仲秋户向我局申请办理住宅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象珠镇清渭街村。拟建规模:建筑占地面积100㎡、建筑面积375.53㎡;建筑层次:地上3层加阁楼(详见公示图)。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414日至2025423日,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和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63539/index.html)。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园大道309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7101623

永自然资规告〔2025〕34号.docx清渭街村应仲秋0311-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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