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询价函
各相关机构:
为积极响应国家“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对永康市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服务进行询价,询价结果将作为选择服务供应商的主要依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需派驻2名人员提供工作日5*8小时现场服务,派驻人员中至少有1人应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二、资格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无失信证明;
5.驻场人员资质证书;
三、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如有数据产品开发上架交易的工作经验,可一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时投标人应就以上的服务与技术支持做出书面承诺;
4.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起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询价人。
四、报价方式
提交方式为当面提交或邮件送达。在4月22日16时前未送达报价材料的,视主动放弃参与。
通信地址:永康大数据发展中心(永康市望江路61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0579-87101627
附件:报价函(见附件)
永康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6日
附件: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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