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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0026131697/2025-81216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4-24 13:47:00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5年永康市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购置材料补贴申报要点
来源:市建设局
日期:2025-04-24 1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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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印发的《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浙建管发〔20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旧房装修补贴申报要点明确如下: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入户门、智能门、智能锁)、定制柜、卫生洁具(不含智能坐便器)、墙纸(布)、涂料(含油漆)等物品和材料,且购买和施工(安装)行为均发生在政策执行期内(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的,可以申请本次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上述品类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三、申领流程

本次补贴活动资金来源为央补资金,永康市补贴额度暂定3220万元,按照补贴小程序上的审核时序实施兑付,额度用完暂停申领审核,并向社会公布。1.补贴申请申请人在完成申请补贴的所有材料购置,并完成进场施工后,于政策执行期内,登录微信搜索“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详细步骤查看操作指南)。

家装补贴小程序实行手机号码绑定申请,应通过申请人(产权人)注册的手机号码进行申请,方便结果查询和资料补正。2.受理审核工作人员线上进行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审核予以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正或不予通过,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四、申领所需材料

补贴申请人、合同委托方(甲方)、材料发票购买方、货款支付方、银行账号开户名均应一致,且只能是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并提供关系证明。

1.身份证明。上传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完整图片。

2.银行账号。填写申请人登记的Ⅰ类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账号和支行名称。

3.房产证明。上传记载权利人、坐落、用途、面积、竣工年份的房产证完整页面图片,建成年份要求在2023年1月1日之前(不含)。无房产证的住房及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农村房屋,提供属地乡镇街道出具的房屋权属说明。

4.装修(服务)合同。申请补贴的每个品类均需提供相应的装修(服务)合同,可以与装修公司、购买商品店家或施工工匠签订。选择委托装修公司装修的,上传装修(服务)合同。选择自主装修的,上传与购买商品店家或施工工匠签订的申请补贴物品材料个人装修(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内容需涵盖具体装修施工内容及装修工人姓名、手机号,便于审核人员核查。

5.税务发票。发票类型为税务发票,开票日期要求在2025年1月1日后。发票购买方名称填写产权人姓名,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产权人身份证号,购买方、身份证要求与产权人一致。发票上需载明购买符合补贴要求物品或材料的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应为材料销售发票,项目名称填写购买的物品材料,名称需与补贴品类目录范围内一致(详见下表),发票上需载明购买符合补贴要求物品或材料的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需在备注栏填写装修地址。如物品材料纳入商务部门以旧换新补贴范围的可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再重复享受本次旧房装修补贴。

装修公司可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并附上由装修公司盖章的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物品材料清单(示意图如下)。

6.发票查验结果。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输入发票号码查验后,截图上传查验结果。

7.支付凭证。支付凭证可以是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截屏。收款方为商户营业执照对应的对公账号或法人代表开户的银行账号。支付凭证要加盖商户(与发票销售方名称一致)红章。

8.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要求上传全景图一张,局部图片若干张。局部图片为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的清晰图片,且申请补贴的每个大品类均需上传1张。图片要求水印相机拍摄,显示拍摄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施工,无法提供带水印相机图片的,可提供显示拍摄时间的施工图片手机截图代替。

9.申领补贴承诺书。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将立即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承诺书手机小程序自动生成,申请人点击确认即可。

五、其他

1. 本《申报要点》与上级政策冲突的,以上级政策为准。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按上级政策施行,未尽事宜请参考“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内政策解读及操作指南

2. 对于采取非法手段进行骗补且情节严重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将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若申请人是党员或公职人员,且存在骗补行为,将依法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永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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