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726874F/2025-81377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4-30 15:15:28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局申请办理永康市胡公文化街区旅游建设项目——胡公文化展示中心地块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该项目位于永康市南溪湾公园西南侧,毗邻南溪江,拟建规模:用地面积:16147.61平方米,占地面积5606.35平方米,建筑面积9300.56平方米,建筑层次地上1、2、3层。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和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63539/index.html)。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园大道309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7101623
永自然资规告〔2025〕42号.docx
公示图-模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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