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026132223/2025-0197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4-08 14:04:31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以下黄婷婷、高康健等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被处罚人 | 身份证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黄婷婷 | 330722********5329 | 黄婷婷,于2025年02月02日15时55分,因驾驶浙A9Z3R3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方岩镇派溪村金兔大道与鑫鑫大道交叉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ZJ)(血检值:63.4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罚款19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3307842900840113 | 2025年04月08日 |
2 | 高康健 | 330722********2810 | 高康健,于2025年01月24日23时40分,因驾驶浙GDV0369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永康市九铃路与紫微路交叉路口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41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罚款15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3307842900840102 | 2025年04月08日 |
3 | 蒋旭东 | 330722********5516 | 蒋旭东,于2025年01月18日01时18分,因驾驶浙GV878H小型轿车行至永康市金山路铁路桥下路段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63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罚款19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3307842900840080 | 2025年04月08日 |
4 | 童位星 | 330722********191X | 童位星,于2025年01月17日19时31分,因驾驶浙GVX963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城西路168号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呼气值:21mg/100mL,标准值:20mg/100mL)违法行为。 | 罚款15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3307842900840054 | 2025年04月08日 |
5 | 胡胜 | 522625********3732 | 胡胜,于2025年02月24日10时43分,因驾驶浙GH9V67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永康市石柱-四路线45公里+700米地段处,实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违法行为。 | 罚款712元。 | 3307842900840043 | 2025年04月08日 |
6 | 杨贵云 | 530181********1219 | 杨贵云,于2025年02月24日19时34分,因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永康市西玉街3公里+700米地段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 罚款1700元。 | 3307842900840032 | 2025年04月08日 |
7 | 江潘飞 | 332526********7310 | 2024年11月01日17时21分,江潘飞管理维修的永康0761580电动自行车行至永康市城西新区华村蓝天西路138号处,实施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 罚款5000元。 | 3307842900839914 | 2025年04月07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向永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或永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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