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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MB1726874F/2025-81725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5-22 10:09:41 文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李志波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日期:2025-05-22 10:09:41
浏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志波保管不善,将浙(2019)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111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202459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申请重新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波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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