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0979118624/2025-81738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5-22 16:05:2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工商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永市监农销告〔2025〕1号
永康市兴宏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等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你单位连续2022、2023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存在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经本局2025年1月8日催告后,当事人至今未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决定: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述企业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郑静 电话:87139781
地址:永康市龙川中路398号
附:2025年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8家)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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