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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MB1726874F/2025-104861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6-18 16:23:04 文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遗(灭)失声明(东城街道绍童村、九洲村车马何自然村何苏多等2户)
来源: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科
日期:2025-06-18 16: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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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东城街道绍童村、九洲村车马何自然村何苏多等2户农户(具体名单见附表),因保管不慎遗失《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声明人自负。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宗地号

土地证书号

土地坐落

声明人

1

何苏多

592-11-27

永清集用2001第2380号

 东城街道绍童村

童兰巧

2

何其耿

330784402026JC00083

浙(2020)永康市不动产权第0023234号

 东城街道九洲村车马何自然村

何其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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