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471832866Q/2025-104909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6-20 14:59:30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医保-/医保类-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医保发〔2024〕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永康市第六期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的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永康市医疗保障中心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请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联系(举报)电话:0579-87137926。
附件:永康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2025年第六期)
永康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0日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