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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MB1726874F/2025-104976 发布机构
发文时间 2025-06-24 15:02:26 文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朱洪华、赵宏英声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日期:2025-06-24 15:02:26
浏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因朱洪华、赵宏英保管不善,将永国用2008第440号、xc0001173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2024年5月9日《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洪华、赵宏英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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